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
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(市)住房城鄉建設局,南昌市城鄉建設局,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,省直有關廳(局、集團公司),各有關單位,相關專業技術人員:
根據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》(建辦市〔2019〕50號)精神,現將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取消江西省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。
二、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,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直至項目結束。
三、自2021年開始,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,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,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《建設工程施工管理》科目。